立杜賣盡根茅屋地基契字人白盧氏,先年有承夫白再兄弟於道光元年明買蔡泰和水田後街北畔第貳坎茅屋壹座,計貳進,門窓、戶扇、浮沉、磚石俱各齊俻,其屋坐東向西,東至車路,西至街路,南至蘇家墻直透,北至陳家墻直透,四至界址各為界,遞年帶納福德爺香丁銀壹錢。今因乏銀費用,愿将此茅屋地基杜賣,與人先問叔兄弟姪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鄭鳳記出首承買。即日仝中三面言議,依時值價銀肆拾大員。即日仝中親收足訖,随将此地基茅屋尅日照界踏付銀主前來掌管,任從重新翻盖,永為己業。保此屋基果係氏承夫遺管物業,應別人無干,中間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交加来歴不明等情為碍。如有此情,氏出首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自此一賣千休,界內寸土無留,葛籐永断,日後氏及子孫永不敢言及找贖等獘,覬覦滋端。此係两愿,各無反悔。今欲有凴,合立杜賣盡根契字壹帋,併帶上手買契壹帋,共貳帋,付執為照。
批明:即日仝中收過字內銀肆拾大員足訖。再炤。
批明:當日鄭鳳記、蔡裕居二人各出本銀承買白再兄弟舊厝地基,連茅厝,共貳進,另空地壹所,每人應得厝地壹進,該空地每人應得壹半。批明再炤。
代筆人:陳綬膺
為中人:李文覌
知見人:李麵覌
咸豐肆年拾壹月 日 立杜賣茅屋地基契字人白盧氏
本文書收錄於張炎憲,《竹塹古文書》,〈一、房地買賣〉,第036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87年)
《竹塹古文書》是由收藏家劉峯松提供新竹古文書一百餘件,由張炎憲整理編輯,再由新竹市文化局出版。內容包含房地買賣、財產分管、借貸、租佃等契字、以及丈單等,地區集中在新竹市、竹北市、新埔周邊和中港一代。是研究新竹地區開墾拓殖、聚落家族、租佃稅額與土地價格等問題的重要史料,亦能從中探索新竹地區社會發展的脈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