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約字人吳暖、吳炎,因在日先父與亷叔合買犁頭山埔園壹所,其東西南北界址登在契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愿将此埔園半份公議園價佛銀弍拾壹元,賣與家城兄坐去。倘如日後及兄弟等永不淂增添,亦不敢言找貼。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凴,合立賣契字壹紙,付执為炤。
即日批明:暖、炎等收過契內佛銀弍拾壹元足訖。炤。
在塲見人:母荘氏
為中:吳陳恩
道光拾柒年叁月 日 立約賣契字人吳暖、吳炎
本文書收錄於張炎憲,《竹塹古文書》,〈一、房地買賣〉,第029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87年)
《竹塹古文書》是由收藏家劉峯松提供新竹古文書一百餘件,由張炎憲整理編輯,再由新竹市文化局出版。內容包含房地買賣、財產分管、借貸、租佃等契字、以及丈單等,地區集中在新竹市、竹北市、新埔周邊和中港一代。是研究新竹地區開墾拓殖、聚落家族、租佃稅額與土地價格等問題的重要史料,亦能從中探索新竹地區社會發展的脈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