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給賣地基契字陳士勅,縁于道光玖年拾月間有向林泉興等明買過店地壹坎,橫濶左右除墻□寔內壹丈六尺足,坐落在塹城新建南門口,坐西拱東,北至郭宅為界,南至吳宅比連為界,東至大路,西至林君嬸園溝為界,其東西四至界址明白。今因自己無力建造,乏銀別創,愿將此店地托中引就向與吳等覌出首承買。時三面議定,店地價銀貳拾大員正交収足訖。其每年應納泉興地基租銀壹元,此係銀主自理,不干賣主之事。即日仝中銀字两相交訖,中間並無短少,亦無重張典掛他人等情。自賣之後,勅子孫亦不敢言找言贖滋事。壹賣千休,永断葛藤。保此地係勅明買物業,與他親無干及來歴不明情獘。如有生端阻當者,勅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凴,立給賣地基契字一紙併前明買給店地基契字一紙,共二紙,付执為照。
批明:寔収過地基價契面銀弍拾員足訖。再炤。
為中人:葉富有
道光十二年六月 日 立給賣地基契字陳仕勅
代筆人:黃其中
本文書收錄於張炎憲,《竹塹古文書》,〈一、房地買賣〉,第024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87年)
《竹塹古文書》是由收藏家劉峯松提供新竹古文書一百餘件,由張炎憲整理編輯,再由新竹市文化局出版。內容包含房地買賣、財產分管、借貸、租佃等契字、以及丈單等,地區集中在新竹市、竹北市、新埔周邊和中港一代。是研究新竹地區開墾拓殖、聚落家族、租佃稅額與土地價格等問題的重要史料,亦能從中探索新竹地區社會發展的脈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