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郡役所新竹警察署
本圖出自《新竹市大觀》,第五頁。照片為新竹郡役所暨新竹警察署,原址位於今武昌街、西門街口之土地銀行新竹分行,今已不存。
大正9年(1920)地方行政區劃改制,郡制為第二級行政單位,新竹郡轄今新竹市、竹北市、新埔鎮、關西鎮、新豐鄉、湖口鄉,郡役所設於今新竹市。該建築原為新竹廳舍,為臺灣總督府技師小野木孝治設計,明治38年(1905)興建,明治39年完工,為二層樓的磚造建築物。[1]大正9年地方行政區劃改制後轉作為「新竹郡役所」;[2]昭和5年(1930)新竹街升格為新竹市,郡役所仍設於新竹市,警政方面則設新竹警察署。
新竹郡役所於昭和13年(1938)12月遷至今新竹高工校園內(戰後作為新竹高工行政大樓,至民國77年(1988)改建),[3]新竹警察署於昭和10年遷至今新竹市警察局,由臺灣總督府官房營繕課設計監造,為鋼筋混擬土補強磚造二層樓建築物。兩機構遷出後,昭和15年(1929)成立的「臺灣總督府新竹師範學校」,學校範圍涵蓋該址及今中央市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校舍遭轟炸,才遷移到今日的南大路原學生宿舍。[4]
[1] 黃俊銘等,《新竹市日治時期建築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新竹:新竹市政府,1999),頁32-33。
[2] 〈新竹 新竹郡役所準備〉,《臺灣日日新報》,1920年9月4日,4版。
[3] 日治時期公共建築系列之十六_新竹郡役所新廳舍,http://mypaper.pchome.com.tw/o1ympic/post/1322510203/,2019年7月22日瀏覽。
[4] 「1940年新竹師範學校原位於土銀」,竹師校史,竹師會館,http://nhcue.nd.nthu.edu.tw/Collection?id=eb0be4e8-eca1-44fc-9377-8c5c444595d2/,2019年10月28日瀏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