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役所
本圖出自《新竹市大觀》,第五頁。照片為新竹市役所,今為新竹市美術館。
大正9年(1920)7月地方行政區劃改制,街庄制為第三級行政單位,今新竹市時稱新竹街,管轄機關為「新竹街役場」,設於新竹郡役所。[1]至於新竹街役場的興建年代,目前尚無資料明確顯示。[2]昭和5年(1930)新竹街升格為新竹市,新竹街役場因改制而更名為「新竹市役所」,同年亦進行市役所的增築工程。
戰後作為國民黨新竹市黨部,後還給新竹市政府作為北區戶政事務所。民國90年(2001)公告為古蹟,民國96年改為新竹市美術館暨開拓館,民國105年轉型為新竹市美術館。[3]
[1] 〈新竹 街長役場開所〉,《臺灣日日新報》,1920年10月4日,6版。
[2] 楊仁江著,林松總編輯,《新竹市市定古蹟新竹州市役所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新竹:新竹市政府,2003),頁39。
[3] 新竹市役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monument/20010531000003,2019年7月3日瀏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