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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吉利號立杜賣盡根田園山埔契字

立杜賣盡根田園山埔契字人吉利號,即功弟鄭劍波、鄭載波,仝姪希前、金瓶、金杯、姪孫邦燦等。有承父祖天道光玖年明買過黃懷水、黃成宗田園山埔壹所,坐落南庄,土名糞箕湖。其田園、山埔東至小牛角窩山脊倒水流落直透李富埤及消溝玉溪為界;西至百葉仔山頂水流落透溪為界;南至尖山直落現埤岸透草湖山頂水流落為界;至大溪直透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帶大小埤玖口,並帶深井坑內大埤貳口,共拾壹口,及南坑水源圳路,通流灌溉充足。又帶田厝肆座,門窗、戶扇齊備,間數不計,以及風圍、相思樹木、稻埕一切在內,每年配納大租谷伍拾石正。今因乏銀別創,願將此業出賣。先問叔兄弟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向功兄香記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價銀伍仟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兩相交收足訖,隨將田園、山埔、埤塘、水源、圳路踏明各界,交付買主前去起耕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從茲一賣千休,界內寸土不留。保此業係劍波、戴波仝姪等承父祖遺置物業,與別房人等無涉,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上手來歷不明為礙。如有不明等情,劍波、載波仝姪等出手抵擋,不干買主之事。此乃仁義交關,二比甘愿,恐口無憑,特立杜賣盡根契字壹紙,並繳黃懷水印契連司單壹紙,又帶上手墾批壹紙、江雲軒埤約字壹紙、紅單壹紙,共伍紙,付執為照。

批明:即日仝中親收過盡根契字內佛銀伍仟大員正足訖。批照。

再批明:小牛角窩山坪有載波妻林氏風水壹穴,又田中央有邦燦之祖母王氏風水壹穴,其貳穴將若要修理,准其依舊。若日後遷移別處,其地應歸香記掌管,不得藉端異言。再照。

又批明:字內共帶上手契約肆紙,檢付執據,並無別紙。批照。

又批明:東坑內大埤貳口,因上年被水填滿,與江雲軒對換中節田額築埤壹口。照。

又批明:原帶深井內炭幫窯大埤壹口,又東坑內大埤貳口,共參口。倘埤尾若有填滿不能開田,應聽此業填築,不得阻擋。至於該埤圳路若被洪水損壞,亦聽此業開築,依舊通流灌溉糞箕湖之田。其深井內灣埤堵田中央現有水圳一條,其圳水灌蔭糞箕湖之田,亦應依舊通流。又深井牛欄仔並南坑大埤貳口,如有水源餘剩,依舊聽此份田業土流下接灌溉,不得異言。此數款經於前年賣與江雲軒內批明,抽出合得聲明。再照。

又批明:前年鬮書內有載明,四房義記分得佃人黃烏秦小租貳拾石,係是誤寫在參拾股租額,實與此業界內無干,恐口後有所藉口,合應聲明。立批。又照。

代書人:功姪捷三

為中人吳澄洲、楊寅恭、功兄澄波

光緒拾肆年拾貳月 日立杜賣盡根田園山埔契字人吉利號,即鄭劍波、仝姪金瓶、金杯、姪孫邦燦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二、臺灣總督府檔案抄錄文書〉,第161至162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創作者
    鄭吉利號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889/01

    出版日期
    2007/10
  • ISBN
    9789860111477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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