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莊上榮立杜賣盡根水田山窩埔園契字

立杜賣盡根水田山窩埔園契字人莊上榮,自己遺下置鄭吉利產業壹處,坐落土名寶斗仁南坑口。東至中心崙山頂透下南片與柯家田毗連,立石由落坑為界;西至大坑溝透出寶斗仁甲水各溪溝為界;南至坑南面山頂水流內為界;北至中心崙大龍岡倒水由出寶仁仁合水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帶南坑內水圳泉源,及陳、蕭兩家界內陂塘壹口,又帶本界內陂塘貳口,通流灌溉水田充足。又帶田屋壹座,間數不計,門窗、戶扇齊全,天井、池塘、風圍、竹木、雜樹、相思樹木、禾埕、菜園、水井等項一應在內。每年配納上、下忙錢糧、地租銀,共參兩壹錢陸分貳厘陸毫。今因乏銀別創,願將此業出賣與人。先儘問房親人等俱各不欲承受,外託中引得江合和出首承買。當日憑中言定,時值極價銀貳仟肆佰貳拾大圓正足訖。即日備足如數,當場經中面交於莊上榮親收足訖。榮隨即仝中踏明四至界址、契內物業交付合和前去掌管,贌佃、收租、納課,永為己業。榮自賣之後,其界內所有浮沉物業,支茅寸土不留,永斷葛藤,榮自己而及叔侄兄弟子孫人等永不敢言贈贖、找洗等情,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而及上手交加來歷不明等弊等礙。如有此情,係榮叔侄等一力抵擋清款,不干買主人之事。此乃仁義相交,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杜賣盡根水田山窩埔園契字壹紙,並帶股份合約壹紙、退墾印契壹紙、分約字壹紙,又何夢元契壹紙、現賣契壹紙,計共六紙,付執為照。

批明:即日當場經中,親收過契字內山田價銀貳仟肆百貳拾圓正足訖。照。

又批明:本中心崙之業前與灣撾坑之業合丈,而丈單帶在灣撾坑業主契內,日後中心崙業主如有要用丈單,即向灣撾坑業主借出照明,不得抗慝。聲明批照。

再批明:中心崙之業憑中立契,面踏界址,出賣與江合和掌管,將上手墾契字據概行交下,日後倘有上手字據取出,不得照用,作為廢紙。批照。

說合中人:鄭哲臣

場見人:伯姆溫氏

明治參拾參年庚子歲次四月 日立杜賣盡根水田山窩埔園契字人莊上榮親筆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二、臺灣總督府檔案抄錄文書〉,第154至155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創作者
    莊上榮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2007/10

    創作時間
    1900/04
  • ISBN
    9789860111477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