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歸倚杜賣盡根水埔坑底田契字人蘇吳氏,偕男蘇溪、蘇湖。有承先夫蘇三元于道光十五年間,仝夫胞兄蘇番、蘇水源合夥鄭理記、鄭哺記三股,公號金三協,向墾戶金廣福給出內豎林山埔坑底,共備工本,墾成田業壹所。四至界址俱載墾契明白為界。原帶埤圳水源灌溉充足,經贌佃耕種,每年租稅俱照三大股均分,歷管無異。而氏夫壹股租稅已照三房分收,各得已額,並無曖昧混障滋端。氏夫兄弟分多年,所入難供所出,再四思維,願將此業變價,以資生活。爰是托中引就,將此所田業氏夫三房分額應得壹小股,歸與本股夥鄭家慶記承買盡根。當日憑中三面議定,時值價佛銀參佰大元正足。其銀即日仝中親收足訖,隨將氏夫應得三房壹小股分額,風圍、厝屋、埤塘一切歸付鄭慶記承管,永為己業,日後子孫不敢言及贖。保此業係氏夫兄弟與鄭家合夥公給物業,與他人毫無干涉,亦無重張典掛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此情,氏與男等出首一力抵擋,不干銀主之事。自此一賣千休,寸土不留,二比甘愿,各無迫勒反悔。口恐無憑,合立歸倚杜賣盡根契契字壹紙,付執為照。
批明:即日仝中實收過字內田業價佛銀參佰大員正足。照。
再批明:其墾契原係鄭家收執,毋庸聲敘繳帶。又照。
代筆人:蘇山
為中人:鄭清華
在場:夫兄蘇番
咸豐拾壹年拾貳月 日立杜賣盡根契字人蘇吳氏、仝男蘇溪、蘇湖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二、臺灣總督府檔案抄錄文書〉,第121至122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