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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均記等立杜賣進根田園山埔契字

立杜賣盡根田園山埔契字人長房筠記、二房仰記、三房壽記、四房荷記等,有承理記遺下於道光貳拾貳年與鄭哺記、蘇成記合買金三協田園山埔連為壹所,住址在豎林庄。其總界東至大東路倒水為界;西至大埤岸為界;南至寶斗仁公館後崙頂為界;北至茄苳湖崙頂為界。原帶埤圳水通流灌蔭充足。經光緒拾四年清丈下則田拾貳甲貳分伍厘四毫四絲,又丈下則田捌分參厘貳毫,又荒埔貳拾四甲捌分捌厘四毫捌絲。參股,理記得壹股。今因乏銀別創,四房公同商議,願將該業出賣與人。爰託中引就與堂親鄭拱辰出首承買,時值盡根價銀伍仟貳佰大元正,交四房筠記等親收足訖。遂將應得壹股水田、埔園、竹木、田寮等項踏明,交付拱辰永遠掌管,收租納課。保此業係四房筠記等承理記鬮分遺下物業,併無重張典掛以及上手交加不明,如有等情為礙,筠記等出首抵擋,不干買主之事。從茲一賣千休,永遠杜絕,日後子孫不敢言及找贖。此乃仁義交關,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杜賣盡根田園山埔契字壹紙,併繳丈單貳紙,上手印契連司單壹紙、墾批字壹紙,計共伍紙,付為照。

批明:即日四房筠記等親收盡根契字內田價銀伍仟貳佰大元正足訖。此照。

再批明:契內點去貳字壹字。又照。

再批明:契內點去貳字壹字,係是拾貳甲去貳字壹字。又照。

代筆人:王福

為中人:吳義

當事:姪卓然

在場:理記

明治參拾四年貳月 日立杜賣田園山埔盡根契字人長房鄭均記、二房鄭仰記、三房鄭壽記、四房鄭荷記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二、臺灣總督府檔案抄錄文書〉,第119至120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創作者
    鄭均記;鄭仰記;鄭壽記;鄭荷記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2007/10

    創作時間
    1901/02
  • ISBN
    9789860111477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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