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杜賣盡根水田埔林地契字人鄭吉利號。內有鄭養、鄭麟舍二人出名承買何長鑑,係彭興業向金廣福給墾轉溝水九芎坪林地一所。東至溪,西至溪,南至溪,北至橫屏崙舊銃櫃水流內各為界。四至俱各分明。節次開鑿水路不成,仍屬埔地。今因此業近在山僻,離城迢遠,難以管理,先問叔姪人等亦不欲承買,是以情愿將此業變賣別創。即日托中引就與赤柯坪黃德福官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價銀參佰員正。其銀即日仝中親數足訖,隨將此業照契界交付銀主前去用本開圳,贌佃墾闢,成田納課,永為己業。有賣業人一賣千休,界內寸土不留,日後子孫人等不敢言及找贖。保此業委係鄭養、鄭麟二人出名承買之業,與別人無涉。業真價實,中間並無債貨估析,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上手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此情,係賣業人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立賣盡根水田埔林地契一紙,又買何家契壹紙、併繳上手墾單、印契、及開圳字參紙,計共伍紙,付執為照。
批明:即日仝中實收過賣字內佛銀參佰員正。批照。
再批明:其界內尚有上手舊風水壹穴,他經批伊賣契內修理,不敢干犯田圳。又照。
說合中人:潘保英
代筆人:潘藍田
在場知見人:鄭安瀾
吉利號家長:鄭如衡
同治貳年玖月 日立杜賣盡根水田埔林地契字鄭吉利號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二、臺灣總督府檔案抄錄文書〉,第111至112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