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添借銀字人鄭新德,有承管三角藔范阿安耕作田業一所。前年胞兄營經向鄭吉利胞借番銀貳佰大元,遞年對佃范阿安貼納利粟貳拾玖石。茲因乏銀應用,再托原中添借鄭吉利番銀貳拾元。即日仝中收足訖,言約全年貼納利銀陸元,俟該業杜賣之日,母利清還取回添借銀字,兩無刁難。抑或別處湊備清還,聽從其便。恐口無憑,仝立添借銀字壹紙,付執為炤。批明:即日仝中收過字內銀貳拾元足訖。再炤。
再批明:同治五年四月德因家費缺乏,仍托中再添借番銀捌拾大元,言約全年愿貼利息銀念肆大元,即日仝中親收足訖。俟該業杜賣之日,合前母利一齊清還,不敢少欠,口恐無憑,合再批炤。
為中人:溫阿四
同治三年參月 日立添借銀人鄭新德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藏文書〉,第106至107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