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典契人黃僊觀,有承父鬮分明買得葉宅厝地壹所,前來起蓋瓦店壹坎,前、後貳落,坐東北向西南,坐落土明水田庄土地宮邊。東至竹圍,西至大路,南至慕觀店,北至胞伯店合棟為界,四至明白。今因欠銀費用,托中將瓦店壹坎貳落併過水;上及瓦木、樓枋、□窗、戶扇,下及地基、石磚等項。先問叔兄弟侄不承交,外托中引就與林奕公出首承典。當日憑中三面言議典出時價花邊銀伍拾大員。銀即日仝中收訖,瓦店仝中交付銀主掌管、收稅,或自己開張,聽從其便,不敢異言阻當。保此店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交加來歷不明,如有,典主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恐或後來脩理,或被風雨損壞,亦不干銀主之事,典主自己收理。倘典主無力,銀主出銀脩理,登記在數,候贖之日,照數清還,不敢生端異言。此係二比甘愿,言約不拘遠近,聽典主贖面,不敢滋事刁難。恐口無憑,主典契壹紙,併上手契共貳紙,付執為炤。另再加借出花邊銀拾大元,約每月加利二分四行。再炤。
代書人:鄭天扶
知見人:金集順
戶中人:陳求生
乾隆肆拾捌年拾貳月 日立典契人黃僊觀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藏文書〉,第98至99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