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立分管契業約字:永裕、益愷。緣自同治參年間,有合買過糞箕湖三角仔田園埔地壹所,四至界址載明買契內明白。茲將該業踏明四界,對半均分,並將承買、上、下手契據分配,憑鬮拈定,收執管業。永裕拈得糞箕湖三角仔郭晟成司單壹紙,又上手契紙;益愷拈得買得郭晟成印契壹紙,又上手契紙。各拈各執,以憑管業。此係同堂配分拈定,永遠收執,不得翻異,合立分管契業約字壹樣貳紙,各執壹紙為炤。
批明:永裕、益愷所拈收執契據,倘有要用之日,公仝取出為用,不得刁難。合批為炤。
光緒拾肆年六月 日仝立分管契業約字永裕、益愷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藏文書〉,第97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