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捨石

坑內的作業分掘進工、採礦工負責挖石頭,礦脈要如何採,炸藥如何引爆等工作,開採大坑時即以鑿岩機打洞,小包採者多以人工打洞後填充炸藥,並以雷管經導火線引炸岩石。日治時期台灣人都負責粗重的苦力工作,如挖掘工、推車工等,日本人則負責技術工作。支柱工負責坑道支撐避免落石,運搬工負責搬運礦石,所運出的礦土如有經濟價值者,運往搗礦場搗煉,沒有經濟價值者即倒棄,謂之「捨石」。小牌仔間(入坑管理所)是巡丁辦公室,巡丁負責搜身與巡視坑內作業。若尚未發現礦脈,因成本較高投資也較多,所以坑內的作業大都只有一班在工作,等到發現礦脈時,才加班加強開採,若發現有金點時就有兩班,甚至分三班,早班從早上七點到下午兩點,午班從兩點到晚上七點,晚班則從晚上七點到天亮。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羅濟昆
  • 創作者
    羅濟昆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87
  • 媒體類型
    照片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