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鬮書字人林營、林督、林寧兄弟等。蓋聞兄弟一氣而生,子孫源遠同姓,貴效公藝之遺風,慕樂田真之有感。但世事浩繁,人心不古,萬一口角致傷和氣。於爰集諸位親戚在場,將承買物業品踏三分均分,禱神拈鬮為定。此係至公無私,日後不得爭長較短,各無反悔異言,今欲有憑,合立鬮書一樣三紙,各執一紙,憑字管業,永遠為炤。營兄應分得承買林登三田業,又承買徐□記園、厝、竹圍等件,其大租照田分應納。一議公出銀□十元付求生收入,為長孫之分。督弟應分得承買曾宅田園、厝、竹圍各一半:下甲一帶八分、北邊旱田內秧蹟茅二坵、厝後秧蹟田一坵、外秧蹟下三坵、大房連五間、左邊護厝、左邊菜園。寧弟應分得承買曾宅田園、厝、竹圍各一半:頂甲一帶七分、南邊旱田內秧蹟茅一坵、甲茅三坵、外秧蹟水頭二坵、二房一間、三房一間、右邊護厝、右邊菜園。一議定厝後埔園係是督、寧應分為公,輪流祭祀。內壙埔秧蹟對半分耕,魚池、禾埕應分各半。
批明:水田三甲七分,帶旱田、埔園共該納大租四十二石,督、寧每分該納二十一石。批明為炤。
公人在場
代書:王宗明
親家:黃膿觀
親家叔:游添郎
嘉慶九年十二月 日仝立鬮書兄弟林督、林營、林寧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藏文書〉,第93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