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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洪氏等立杜賣盡根田園溪埔契字

立杜賣盡根田園溪埔契字人鄭洪氏、仝男德標等,有承夫於同治五年買過杜標兄弟等隘口軟陂仔埔園壹處;又承夫於同治柒年買過吳和合隘口後軟陂底荒埔壹處;又於光緒拾壹年氏男德標自置吳埤隘口庄廣涵頭及軟陂仔井土□連大溪墘等處田園埔地,統共毗連合為壹所。後經陸續開墾成田,其總界址:東至鄭吉利田頭直透大溪為界,西至張、郭二家田直透土牛溝軟陂仔為界,南至吳進益三角坵埋石及田崁眉、直透長義宮公田崁眉為界,北至吳振利、鄭吉利,並吳進益、吳來官及黃巧官等田毗連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帶乾溪仔圳水通流灌溉充足,併帶荒埔、石埔、曠地以及茅屋柒間,連門窗、戶扇、竹圍、樹木、菜園、禾埕一切在內。每年供納大租錢參佰伍拾文,尚存六成,寔大租錢貳佰壹拾文。現奉  憲文,共壹甲捌分捌厘正。今因乏銀應用,愿將此業盡行出賣。即托中引就與家益記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價銀壹仟壹佰貳拾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親收足訖,隨將該處田園、溪埔等項照界踏付銀主前來掌管、收租、納糧,永為己業。一賣千休,界內寸土不留,日後子孫永不敢言及找贖等獘。保此業係氏承夫名賣明置物業,與別人無涉,中間並無債貨估折,亦無重張典掛、交加來歷不明為碍,如有此情,氏仝男自應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明買明賣,業真價足,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合立杜賣盡根田園溪埔契字壹紙,併繳上手印契、白契玖紙、吳有量等合約字壹紙,又帶紅單貳紙,計共壹拾參紙,付執為炤。

批明:即日氏偕男仝中親收過盡根契字內田價佛銀壹仟壹佰貳拾大員正足訖。再炤。

代筆人:林祺

為中人:高和

場見:族姪鄭火

在場:鄭德盛號

光緒拾陸年拾貳月 日立杜賣盡根田園埔契字人鄭洪氏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藏文書〉,第76至77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註:文章中使用符號「□」,代表原件有缺字或模糊不清無法辨識的字,以「□」替代。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創作者
    鄭洪氏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891/01

    出版日期
    2007/10
  • ISBN
    9789860111477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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