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杜賣盡根茅屋地基契字人林欽,有承叔祖於乾隆肆拾捌年明買湯古三地基壹一所,前來起蓋屋貳間,坐落土名水田土地公宮口,東至路為界,西至宮口為界,南至鄭家合壁為界,北至潘家為界,界址面踏分明。年納地基銀壹俴。今因堂兄身故,乏銀分還喪費,愿將該地及起蓋茅屋貳間出賣。先問親人等不能承受,外即托中引就與鄭振祖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價佛銀捌拾大元正。其銀即日仝中親足訖,隨將該業及茅屋照界踏付銀主前去掌管,永為己業。一賣千休,寸土不留,日後子孫不敢言及找贖等。保此業係欽承叔祖明買物業,與別房無涉,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上手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此情,欽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立杜賣盡根茅屋契字壹紙,併繳上手契紙,共貳紙,付執為炤。
批明:即日仝中實收字內佛銀捌拾大元正足訖。又炤。
代筆人:林清逢
為中人:郭孔
在場人:胞兄仕國
咸豐元年玖月 日立杜賣盡根茅屋地基契字人林欽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藏文書〉,第75至76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