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杜賣盡根契人湯仕欽,於乾隆五十四年有承父仝劉南楊、湯鳳英公買竹塹北門外水田街土地公前鍾錫俊瓦店壹座,間數不計,併右邊曠地壹塊。欽彼時參分得一。迨至嘉慶拾五年,又承家開等買劉南楊壹分歸欽承坐。又嘉慶拾玖年,家鳳賢仝盛如等因欽代完債項,將家鳳英一分亦歸欽承坐。前雖作三人買置,今實歸一主之業。現時界址:東至車路為界,西至竹圍為界,南至陳家隔壁自前取直透後為界,北至陳家店巷為界,四至仝中面踏分明。今因乏銀費用,先儘問房親叔兄弟姪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鄭文哺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價佛銀五佰參拾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隨將瓦店、曠地、水井及門窗、戶扇等件,一切交付銀主前來管掌,永為己業,或居住、或別稅、或翻蓋,聽從其便。一賣千休,寸土片瓦不留,日後子孫不敢言及找贖等情。此係明買明賣,業真價寔,中間並無債貨估拆等弊。保此瓦店、曠地係欽承父明買及自己歸坐物業,與別人無涉,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上手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此情,欽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立杜賣盡根契一紙,併繳上手契及墾批、找字、典字捌紙,共玖紙,付執存炤。
批明:即日仝中實收契面銀伍佰參拾大員足訖。再炤。
場見人:鍾秀義
作中人:郭坦芳
在場:叔湯有光
代筆:弟湯勝芳
知見:弟湯端鼎、弟湯纘芳
道光拾壹年柒月 日立杜賣盡根契人湯仕欽,仝男庚秀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藏文書〉,第68至69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