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杜賣盡根店契字人陳洪、陳夢,有承父店壹座貳間,帶後壙地壹所,坐在水田街,坐西向東,東至街路,西至圳溝,南至蔡家牆直至圳,北至自己店牆直至圳,四至界止分明。今因乏銀費用,將店盡賣。先問房親叔侄不能承受,托中引就與張德觀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佛銀壹拾捌大員正,其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店聽銀主前去掌管,起蓋居住永為己業。一賣千休,並無交加來歷,以及重張典掛他人,房親叔侄爭執為硯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洪、夢兄弟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日後並無生端滋事,亦不敢言添、言贖。此係兩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立杜賣盡根店契字壹紙,付執為炤。
代書人:顏岳
為中人:蔡先官
知見叔:陳掌□
嘉慶伍年拾壹月 日立杜賣盡根店契字人陳洪、陳夢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藏文書〉,第63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