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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位端杜賣盡絕葛藤根田園契字

親立杜賣盡絕葛藤根田園契字人曾位端、胞侄會遞、祿遞。伯父位高等三人在台創置田產,原作三股均分,伯父位高身故未及鬮分,遞來台致控公庭。蒙淡分  憲明斷,將伯、父所置各田業諭全房族公親會同酌議,將伯父位高、伯父位端、父伍大等所置買田業,按照三股均分。俱經議處平協妥,允呈明鬮分各管在案,二分鬮書、契約付遞收管。茲二房之人不得來台掌業,遞名下鬮分得田產,因家眷在唐,不能在台守顧,除分賣外,所有二伯位端鬮分得立租維馥公名字契。買郭士信等竹塹東勢庄水田,經丈三甲八分五厘,土茅、旱園田之處,及瓦草屋、牛欄、竹圍、菜園、禾埕等項在內,遞思維回從自己田業,經逐條散賣,所有二伯鬮分得是亦不能掌理。仝服親曾臣商議,將此鬮分承買郭士信之田園、竹圍、菜園、禾埕、厝宅等項代賣,將價帶面交還二伯全房收入,俱各稱安。茲畫問服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得林常兄出首承買,當日托中三面踏明。此水田壹處坐落竹塹東勢庄,經官丈明參甲柒分伍厘正,原帶大圳水灌溉,遞年供納大業主大租粟參拾石。其東至屋後山腳碑路為界,西至林家田,南至林家田為界,北至吳家田為界;帶兩傍旱田,並園二處在內,遞年供納大租粟壹拾貳石。以上水田並園,共納大租粟肆拾貳石。其旱田帶有池塘水六分中一分灌溉,二帶瓦屋一座,間數不計,及中椆方圍、竹園、禾埕及門窗、戶扇、浮沉、磚石、池塘一口俱各在內,寸土不留,議定時價值番銀壹千壹百大元正。其銀即日仝中並服親何臣交遞親足訖,其田園、厝宅各等項,照四至界址仝中踏明,銀主前去召佃耕種掌管,永為自業。其田屋委係遞等承伯父當管鬮分之業,與房親伯叔兄弟侄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及上手來歷不明以係大租不□□獘。保此業係奉伯父位端,子孫人等日後不得異言生端,如有等情,係遞等仝服親何臣等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其此田屋一賣千休,土寸土不留,日後子孫不得言贈、言贖。此係二比甘愿,兩無迫勒,口恐無憑,合親立杜賣盡絕葛藤根契字一紙,並當官給出印照一紙、承買上手契一紙,共參紙,送收執為炤。

批明:此業杜賣不留片紙,如有滯存雙字,日後取出暨不行用。此照。

再批明:遞伯二端承鬮分此業,鬮  書內帶有別項物業,難以付執,照樣抄明鬮書一紙,送執為炤。

又批明:立績馥公□□郭士信此田園,其郭士信承買上手之墾單,徑已批明遺失□□手,日後尋當作廢紙,不堪照用,合批再炤。  內註圍字三字。服親:曾臣慧

即日收過契內銀壹千壹百元足訖。批炤。

中人:蔡玉振

服親:曾景淳、曾知、曾臣慧、曾幾、曾文顯、曾廷慧

房親:魯耀清、魯欣庸

胞侄:曾道

代筆立字人:曾遞

乾隆伍拾玖年拾月 日親立杜賣盡絕葛藤根契田園契字人曾位端

在唐堂兄弟:曾七、曾笑、魯八

此三人係遞代行花押。


本文書收錄於張德南,《鄭吉利號古契約文書研究》,〈柒、鄭吉利古契文書〉,〈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藏文書〉,第61至62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96年)

作者張德南整理北門鄭家所設之商號「鄭吉利號」一百多件古契約文書,經過嚴謹考證與調查,勾勒出北門鄭家在新竹地區開墾與經營之歷史,除此之外,也能初步了解竹塹地區古契約文書的相關知識,提升對地方文史乃至台灣古契約文書的興趣與研究風氣。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創作者
    曾位端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2007/10

    創作時間
    1794/10
  • ISBN
    9789860111477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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