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梨工廠將來花蓮設廠,需要兩百甲的空地,如縣府無法畫出,將由國產局劃分土地讓售,花蓮交通不便,鳳梨的運輸成本將會增加,在這樣的情況下,廠方表示希望花蓮縣能設法補償,壓低鳳梨的收購價格,但因為鳳梨的種植利潤較高,即便壓低收購價格後也還是能得到較其他經濟作物更高的利潤,因此此法可行。
廠方除上述要求以外,亦表示生產量成品在五十萬箱以內,並希望縣府禁止設立第二鳳梨工廠,柯縣長表示,會將設廠和自營農場土地面積交由本縣工業促進會全力支持,但租期為一年,如超過一年仍未建廠將取消租約,生產量方面如超出五十萬箱,得以請其他人士製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