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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十處防洪工程 省府追加預算辦理 吳水雲返花昨在縣議會表示 共十三處明年六月以前完成

省議員吳水雲在花蓮縣議會大會中透露:省府重視花蓮各項防洪工程建設,除了民國六十五年度(1976年度)原編列三處工程的經費預算之外,現在又決定要繼續辦理追加預算,增辦十處工程。這總共十三處工程,均限期明年六月颱風洪水季節來臨前竣工,好確保花蓮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今年度新建及歲修防洪工程,原列經費七百一十萬元,現增列一千六百八十萬元,合計二千三百九十萬元,其中由省府補助二千二百五十三萬元,縣府配合一百三十六萬元。吳省議員表示,治理東部河川刻不容緩,省議會也已由建設委員會組團進行考察水利工程,考察完畢後,在日前與省方還有有關單位交換意見,省府才斷然決定要追加防洪工程經費。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更生日報
  • 撰寫者
    游力達
  • 創作者
    更生日報
  • 時間資訊
    報導時間
    1975/11/16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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