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的警察分局,因為奉令推行各種標語、廣告之書寫規定,特別在昨日(1958/03/03星期三)下午四點,召集市區各工藝實業社舉行座談會研討統一辦法。依照省警務處之規定,各種標語,招標商業廣告,其書寫方式,應一律自右向左,自上而下,並以正楷書寫,不得使用歪斜之美術字體,如招牌及廣告必須加註外文時,其外文可准由左而右書寫,但中文字體必須大於外文字體。1947年,也就是民國36年9月3日,《更生日報》在花蓮市誕生了。「更生」的意思,就是獨立自主,就是充滿生氣活潑的精神與力量。它的來到,已為東部描繪出美好的遠景,並蘊有無窮的潛力和希望。
基本資訊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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