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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年嚴禁筏夫勒索示碑

       北斗鎮奠安宮廟埕左側,原設有嚴禁筏夫勒索示碑,後因奠安宮改建,今收藏入新建的後殿內。該碑由花崗岩石材製作而成,長156公分,寬66公分,於咸豐7年(1857)10月,由彰化縣知縣秋曰覲所設立,現今字跡些微斑駁,但仍舊可見。碑文曾收錄於劉枝萬所編輯的《中部碑文集成》一書中。

       清代時期,東螺溪(舊濁水溪)上可達南投竹山,下可到鹿港,受惠於東螺溪流經的地理位置,北斗成為清朝時期重要的商業集散地。當時過東螺溪的唯一方法,只有搭乘渡口的船筏。缺乏法令及規章對筏夫加以約束,欲溯溪的商人、旅人,經常受到不肖筏夫訛詐索要渡資。

       造成當地社會動盪,官府介入管制,與筏夫及當地聯安局紳士妥議定規,在彰化縣知縣秋曰覲任內,將碑立於奠安宮前,面向宮前街,也就是當時通往東螺溪渡船口的通道,公定筏夫收取的渡資,防範訛詐索取渡資的惡行。

       今日北斗雖因濁水溪流的淤積,失去當時榮景,嚴禁筏夫勒索示碑也因奠安宮改建,搬遷別處,但因咸豐時期該碑的設立,才能現今可一窺清代北斗盛況的紀錄之一。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許雯淇
  • 創作者
    自行拍攝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媒體類型
    照片
  • 時間分期
    清朝咸豐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 地點
    拍攝地點
    彰化縣北斗鎮奠安宮 (120.52538070000003, 23.872336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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