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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喜劇

本筆資料為作者評論「街頭表演藝術」。文中提到國外盛行街頭表演藝術,除了作為謀生手段以外,也是表演者追求藝術的一種形式,而路過的觀眾也可隨性地參與或退出表演。然而在台灣,街頭表演藝術卻得面臨違反社會秩序的問題而遭警察取締。作者以元月初,警察取締街頭表演者的事件為例,說明當時警察的取締中斷了一齣小丑默劇,使之成為一齣未完成的喜劇。為此作者呼籲警方執行取締勤務時,應當在和諧與暴力之間謹慎考量。(文/沈欣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亮軒
  • 日期
    日期時間: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 地名
    地點類型: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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