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藏品為1956年攝於台南竹圍網球場,朱西甯與劉慕沙於高雄地方法院公證結婚後,至台南展開蜜月旅行,第一站即到網球場,新娘穿著裙子光著腳打了場球。劉慕沙婚前於新竹女中就讀時,是名網球好手,朱西甯因於報中看到劉慕沙同學劉玉蘭獲得軟網女子冠軍的消息,思想或為南京故人,因此來信探問,代同學打草稿回信的劉慕沙,為朱西甯的文筆所吸引,反與之展開數百封通信,牽起情緣,因此網球場作為蜜月第一站,頗有紀念意義。(文/蔣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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