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筆資料為作者回應辜振甫對於開羅宣言之見解所提出的回復,作者以1951年舊金山和約、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和約中,承認日本並無將台灣交還給中華民國之決議。此外,作者依此闡述,台灣應效法1895年唐景嵩成立台灣民主國,並制定台灣民主國憲法,建國之後依此申請進入聯合國,並與中共建交、簽訂和平條約。作者建議當局應回歸舊金山和約,主動和平解決台灣問題。(文/郭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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