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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爭權益,情理談兼顧(複寫本)

本文針對政府新的人事制度進行探討,認為鄉鎮市區公所一級主管並未包含在改敘範圍一事有待商榷。文中說明新制並未提升基層行政單位一級主管的職等所引發的不滿,但其職務應具備的相關知識、技能與行政業務量不遜於縣市政府二級、省政府三級主管,作者建議修正該制度,以提升工作士氣與效率,協助人才下鄉,來強化基層人力。(文/謝宜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寧可
  • 日期
    日期時間: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 地名
    地點類型: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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