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莊柏林依美國總統柯林頓性醜聞案討論本國刑法增訂條文。傳統性交解釋為生殖器接合則構成姦淫,若一方為生殖器,另一方則非,則不構成。柯林頓性醜聞案發生後,柯林頓就傳統定義其行為並非性交,藉此躲避彈劾。莊柏林藉此說明本國刑法增訂條文,說明構成姦淫的要件,並非單指生殖器官的接合,而是進一步擴大到手腳、口腔、肛門,甚至是器具的使用。因此,也解釋過去認定為強制猥褻罪者,在修法後則是構成強姦、準強姦等罪。(文/歐人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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