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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掌溪事件应由事务官負責

本文為莊柏林針對嘉義八掌溪事件的責任歸屬進行討論。八掌溪事件之後,中央官員陸續提出辭呈以示負責,但莊柏林依案發後消防單位與軍方單位之間推諉責任之情事,認為此事並非中央官員等政務官之責,而是地方事務官需為官僚作風負責。其認為行政院須追究事務官之責,並列舉法條舉證需負責的法律責任。(文/歐人鳳)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莊柏林
  • 日期
    日期時間: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 地名
    地點類型: 嘉義八掌溪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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