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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殺人的刑民責任

本文為莊柏林提出八掌溪事件除追究相關軍警單位的行政責任懲處,亦需追究刑事責任。因官僚積習難改,行政處分僅記過,並無警惕作用,仍無法改善官僚積習,故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文末未完成。(文/歐人鳳)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莊柏林
  • 日期
    日期時間: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 地名
    地點類型: 嘉義八掌溪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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