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做十六歲

作者在此文對台南「做十六歲」的習俗稍作紀錄。做十六歲淵源為前清時代北勢街(現神農街)三大姓盧許蔡所帶來習俗,家中若有子女屆滿十六歲,則需參拜註生娘娘。作者介紹了幾位女神婆姐的負責職位;亦提到加冠之禮,但並未詳述。(文/朱英韶)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許丙丁
  • 日期
    日期時間: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 地名
    地點類型: 台南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