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從波特萊爾、羅勃特‧布萊、及克萊夫‧斯科特三人針對散文詩的不同見解出發,其認為上述三人提到的散文詩,主要是從內在形式作出發,而散文詩與一般現代詩在外在形式的最大不同,則是在韻律上有極大的差異。作者提到:「散文詩不像一般現代詩一般以行做為詩體單位,而是以完整句或是行為單位。」也因為如此,散文詩也有人主張可用「分段詩」做為代稱。後續,作者更以莫渝對於散文詩的分析做為契子,加以說明散文詩在形式與內容上的議題:亦即是「形式決定內容」還是「內容決定形式」。然而文末作者也提到,台灣的散文詩相較於外國散文詩而言,仍可在形式上有著多方嘗試的空間。然則如此一來,當中牽涉的層面就並非僅拘泥在詩與現代詩的關係,而必須進一步將散文的創作形式同時也拉進來思考。(文/游鎧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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