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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慣行公私文摹寫:明治三十七年吳兒立甘願賣子繼嗣字

明治三十七年,吳兒與妻陳蜜因念內兄陳廷荃早逝無子,遂將次子吳春生賣與岳父陳雲林為養孫,並立甘願賣子繼嗣字,收價龍銀二百元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陳廷金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明治三十七年八月/入藏日期:西元1947/明治三十七年八月立字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臺博館館藏民間古文書
  • 相關地點
    台灣
  • 相關人名
    吳兒/陳蜜/陳廷荃/吳春生/陳雲林/陳廷金/洪大海/吳士居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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