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察署」,在1924年(大正13年)基隆街實施市制時,同時創設,為基隆市當時唯一的警察機關,署址設在當時的壽町(今之信二路),其廳舍為一鋼筋混凝土建物。
「市制」一詞,來自1920年(大正9年),日本當局在全臺實施州、市、街、庄制。
「基隆警察署」,內分警務、高等、保安、司法、衛生5係;因為基隆市原住民族人數少,故當時無理蕃係的設置;另設消防組,組之下設立警務、消防、營繕3係,分別處理消防有關事務。「基隆警察署」的基層組織,為派出所。
1935年(昭和10年),增設「基隆水上警察署」,內分警務、高等、司法、衛生4係。
「基隆警察署」各係職稱、負責事項如下:
(1)警務係:掌理一般警察業務行政事項。
(2)高等警察係:掌理政治警察事項。
(3)保安係:掌理保安正俗事項。
(4)司法係:掌理刑事偵查事項。
(5)衛生係:掌理保健防疫、衛生有關事項。
(6)理蕃係:掌理原住民族相關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