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刊載於1971年出版之「臺灣省茶業改良場民國五十八年年報」,由常昭明、徐英祥與李清柳共同執行之「衰老茶園機械更新」計畫之計畫目的與設計。
1967年(民國56年),全臺有1/3的茶園已到衰老期,經濟價值低且須待更新,茶業改良場與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簡稱農復會,農業委員會的前身)、農林廳(農糧署的前身)與地方縣市政府合作,利用曳引取代牛耕。在1967至1969,年間合計協助臺北縣、桃園縣與新竹縣,共20戶茶農,翻新20公頃茶園並做為示範地,鼓勵當地茶農導入機械作業。
曳引機翻犁與傳統耕犁比較時,翻犁效率比傳統牛耕快10倍,花費在不計機械折舊下,比傳統牛耕便宜10倍,耕犁深度比牛耕深1.5倍,故茶苗生長情形較佳;但只適合大面積作業,茶園過於零碎時,會降低效率,且只適用於平地、台地或是坡度較小之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