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同治三年臺郡城內前辦臺嘉鹽販戶總館連順泰、管吉大立典契及同治九年契尾

同治三年,臺郡城內前辦臺嘉鹽販戶總館連順泰、管吉大因乏銀費用,將黃天德課田九宗出典與張襟記所立典契,契價六八庫平銀六百八十五元,典限八年。附同治九年給鳳山縣業戶張襟記契尾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連順泰 管吉大 陳璋記
  • 創作日期
    成文日期:同治三年二月/清代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臺博館館藏民間古文書全文計畫
  • 相關地點
    維新里 北嶺旂社 后香社 本洲社大潭邊 本洲社前埔姜林 番員社腳 烏樹林五間厝後 本洲洋
  • 相關人名
    張襟記/歐造
  • 地點名稱
    維新里/維新里/香社/埔姜林/烏樹林/鳳山/樹林/大潭/大潭/五間/五間厝/五間厝/本洲
  • 緯度
    24.5508885/22.6743544/22.5629/22.9491/24.8854/22.6251/25.0383/23.5564/23.6946/22.9442/23.3557/23.4943/22.8079
  • 經度
    120.8283589/120.4811247/120.473/120.511/121.212/120.357/121.129/120.373/120.538/120.423/120.272/120.499/120.26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