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七年,維新里竹仔港庄黃門楊氏兒黃榮、黃番王、黃朝因乏銀應用,將承祖父明買之吳家園賣與本庄朱瑛所立賣盡絕契,契價八十元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