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沙灣北砲台「砲座區」,為二沙灣砲台規劃工事其一,由當時巡撫劉銘傳主持規劃,鮑恩士設計。興建地點為今中正區中正路,建築時間,在1886年(光緒12年)二沙灣砲台興工、至1889年(光緒15年)完工期間。
興建原因,為中法戰爭後,劉銘傳有感於臺灣海防的必要性,遂付諸行動,建立砲台。
北砲台「砲座區」內,設有砲座1門,配備6吋阿姆斯脱朗後膛砲,火砲面朝社寮島、仙洞間海口,以防止敵艦艇侵入。《南北洋礟臺圖說》記載:「安礟敦一箇,高三尺六寸」,所謂砲墩,便是阿姆斯脱朗砲砲架下方的圓形磨石;今已不存,現有陳列1門仿製前膛砲。
砲床前方子牆,為二沙灣砲台防範敵軍砲火最重要的部位,寬達12公尺,子牆是以「鐵水泥」修築,高1.8公尺,厚約1.4公尺,下端突出2層各約30公分的擴基。
二沙灣砲台的子牆,為純水泥漿構成,並未添加任何碎石骨材,分層築實的水平痕跡,類似傳統三合土逐層夯土的作法,反映了當年修築時的工法與觀念。
然而砲床構造部分,則可發現是由水泥添加碎石而成,反映當時水泥不足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