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憂谷海邊『炸烏魚』」照片,拍攝時間為戰後時期,拍攝地點在基隆市八斗子,由陳世一提供。照片中有8艘小型、大型漁船,在海岸附近非法捕魚。
一般所謂非法捕魚,指違反漁業法相關規定,而捕捉水產動、植物等行為,包括:(1)未經核准,擅自使用毒物、炸藥、電氣、(2)未經核准,增加、變更漁船設備、(3)在河川、溪流中,私設柵欄、漁具、建物等,以斷絕魚類通路。
以前,基隆煤礦興盛時,礦場都有炸藥間,有些不法的漁民透過礦工,拿一些炸藥出來,即可在海上非法炸魚。通常,都由船首處向前拋射炸藥,用在有洄游性魚類大量經過的水域,或沿岸魚類匯聚的水域。
基隆沿、近海由於魚源枯竭、漁業衰退,非法捕魚的行為也相對降低。然而,每年12月至2月的烏魚洄游季節,在基隆沿海,也還是能發現基隆市、臺北縣籍漁民,非法炸烏魚的情形,嚴重影響沿岸海洋生物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