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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四年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出示曉諭

光緒十四年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出示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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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四年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出示曉諭

光緒十四年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出示曉諭:載明全臺灣田園清丈後之丈單由小租戶領執,錢糧課賦則減四成留六成,並由小租戶負責完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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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料庫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國家文化資料庫
創作者
劉銘傳
創作日期
成文日期:光緒十四年四月二十日/清代
作品語文
中文
全集/系列名
臺博館館藏民間古文書全文計畫
相關地點
台灣全省 南勢矼
地點名稱
淡水
緯度
25.1895736
經度
121.457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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