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為中船(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工會面對政府推動中船公司民營化的壓力,在2006年與中船基隆廠工會民營化小組,研商共識所提出的工會訴求,主張不裁員、回復再生計畫前的薪資結構、年資結算、補償金等訴求,也提及為了確保勞工權益,董事會應有五分之一的勞工董事席次。
中國造船公司於1973年成立,是臺灣「十大建設」第一個完成的建設,同時也合併原位於基隆的台灣造船公司為基隆總廠;基隆總廠與高雄總廠各有產業工會。
因鉅額虧損,2001年行政院介入經營,推動「再生計畫」,實施裁員47%,留任員工減薪35%,造成勞工強烈抗爭。2006年兩廠工會再度面臨民營化政策,於是成立「工會民營化小組」因應變局;2007年,中國造船公司改名為「台灣國際造船公司」,隔年正式民營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