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台灣機械公司船舶廠與經濟部在1996年6月1日召開的第六次「所屬事業移轉民營評價委員會」會議紀錄,該文件亦視為台機失業勞工抗爭時,進行國會遊說以及社會訴求文宣的主要文件。本會議內容記錄了台機公司船舶廠的員工訴求船舶廠土地資產,以及其他固定資產讓售底價,由當時國營會主委鄭溫清主持;最終,決議讓售土地及其他資產,並訂定底價各為23.43億與2.37億,而考慮船舶廠員工隨同移轉、業務狀況和承擔風險等因素,折讓3.05億,共計22.75億。
台灣機械公司由於經營績效不彰,不堪持續虧損的窘狀,開始規劃民營化進程,最終決定採洽特定對象、分廠拍售方式民營化。
台機船舶廠土地部分,後幾經折讓後,總價為21.09億,以東南水泥公司以平均每坪8萬元低價,購得位於高雄倉儲轉運特區(現為多功能經貿園區)計劃內的高價土地,引發民營化「賤賣國產、圖利財團」的爭議,加上東南水泥公司不願接受部分船舶廠員工,最終導致了1997年大規模的台機公司員工強烈抗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