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為東聯化工工會與公司加班費計算爭議調解會議紀錄。
因東聯化學公司自行變更加班費計算方式,致勞工加班費收入減少,民國81年8月,東聯化學產業工會提出勞資爭議調解。
資方為降低人事成本,常不願僱用充足人力,一面透過員工加班,補足其生產量,另方面壓低勞工薪資,迫使勞工倚賴加班費,以求取其更多經濟收入,形成臺灣特有的「勞工愛加班」現象。加班費計算方式也是勞資關係攻防的重點,該公司原加班費計算方式,將月薪除以208小時(每月工作26天的實際工時),得出每小時工資額,作為加班費計算基礎,現將改變為月薪除以240(每月總時數,包含非工時) ,實際降低勞工加班費收入,亦減少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等相關給付;該調解會決議,資方應恢復原計算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