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藝文中心身為區級展演中心,除了作為推廣地方藝文發展之展演空間外,開放規定及相關須知也需要民眾一同了解並遵守,才能享受更美好的展演環境:
1.開放時間:每週二至週六上午9:00至下午9:00,週日上午9:00至下午5:30,每月第一週週一休館。
2.除夕、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為全面休館日。
3.服裝儀容不整及穿拖鞋者謝絕進入,鞋後跟無綁帶者皆視為拖鞋。
4.館內禁止嚼食口香糖、檳榔、禁止飲食、吸菸。
5.館內展陳作品及演出非經許口禁止攝錄影。
6.演藝廳節目於開演前三十分鐘開放進場觀賞,遲到觀眾請聽從工作人員指引,以免影響演出及觀眾權益。
7.售票、索票:
(1)年代、兩廳院售票系統則以文宣資料為憑。
(2)索票場次可於演出七日前至本中心服務臺索取,每人最多索取四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