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落於中平路上的「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是新莊地區的社區文化藝術的聚集地,更是大新莊區重要的表演場域,它以落實地方社區文化建設、建立社區意識及提昇市民生活品質為目標,在民國79年進行籌建,並於民國84年11月11日開幕啟用,歷時一年十個月、耗資三億餘元。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是全國首座鄉鎮市級文化藝術中心,原隸屬於臺北縣新莊市公所,在民國99年縣市升格後改制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轄下。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建築面積為2797平方公尺,建築外觀以紅磚為主體,搭配淺青色與淡灰色磚石,造型方圓兼具,內外融合,是都會城市中的一抹火紅熱情。文藝中心整體建築計地上三層、地下一層,空間規劃有戶外廣場、演藝廳、藝術廳、期刊室、閱覽室以及布袋戲文物館與典藏室等。作為一個「文化中心」及「地方文化館」的複合式空間,除了以多功能、多元化的空間設計提供地方民眾近距離接觸藝文活動,更以優質的展演空間支援、復興、保存地方文藝,開拓地方性與國際觀兼容並蓄的展演機制,充分展現豐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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