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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9【聯合新聞稿】誰來評鑑教師評鑑

2013年5月9日由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下稱全教總)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下稱高教產)發出【誰來評鑑教師評鑑?】聯合新聞稿。 新聞稿中以北部某學院一份修訂中的教師評鑑版本為例,兼任一、二級主管,可以額外加分,但刻意設有彈性的上限,以確保一、二級主管之完全忠誠。教師進行教學活動動輒需「事先簽由校長核可,並敘明時間、地點、學生名單」、「經校方同意」,並仿照企業,訂有連坐績效指出自2005年大學法明定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後,大專院校內的學術工作者,已經變成處處被檢核的生產線員工!,兩會強烈質疑還有教師專業自主的空間嗎? 全教總與高教工會認為:社會對於大學教師評鑑批評甚多,教育部不能再以尊重大學自主為由,對於各校教師評鑑辦法不聞不問。兩會要求教育部應徹底檢討當前「假評鑑、真解聘」亂象,並遏止這些大專院校的惡劣作為。其次,目前法律規定,由各校校務會議訂定教師評鑑,是在教師可以適用勞動三法(100.05)之前的立法(94.12),教育部與勞委會,沒有注意到教師評鑑訂到這樣的強度和細密,且和解聘完全掛鉤,已是標準的規範工作內容,立法院應該儘速修法,根據勞動三法,由教師工會與各校就教師評鑑進行團體協約,才能挽救瀕臨破產的高教評鑑。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關晶麗
  • 創作者
    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3/05/09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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