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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2【聲明】教師組織如何因應教學評鑑

2012年12月12日以全教會及全教總共同署名發出聲明稿【教師組織如何因應教師評鑑:過去、現在、未來】。本篇聲明稿主要在對內部與會員說明,提醒會員自教育部從2006年開始以「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各級教師組織共同努力,累積的溝通和論述,方才使教育部十餘年來都謹守「學校自願」和「教師自願」兩個原則,並且使教師評鑑沒有入法,使「官版教師評鑑條文」仍沒通過。 聲明稿並強調,十餘年來全教會及全教總在外界種種誤解以及輿論劣勢中,持續爭取與立法院和媒體對話。但面對不友善的社會氛圍,在教師評鑑的社會氛圍上,教師仍處於劣勢;教師評鑑制度是從國外引進,在臺灣才剛開始發展,很難馬上讓立委、媒體或家長理解教育評鑑制度除了教育部推廣的益處之外,其弊處也會造成臺灣教育的傷害。 聲明稿中呼籲會員全體一心,將過去有關教師組織教傳給會員有關教師評鑑的立場,藉由各種管道及場合,向關心此事的人說明,切勿只聽取部份相關內容,使組織內部自相猜疑、自亂陣腳。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關晶麗
  • 創作者
    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2/12/12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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