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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5高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標準之建構研究公聽會回報單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教學研究部詹政道主任出席2007年11月15日「高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標準之建構」研究公聽會後,填報本回報單。會議紀要:一、研究小組說明研究緣起及目的。二、詹主任發言:1、本研究應先說明研究選擇的教育哲學(派點、典範),才能知道在此教育哲學下,「學生的學習模式和教師的角色功能」。2、本研究中呈現的各個專業指標後面,應該加列一欄,說明該指標「在何種教學環境下,教師可作到那些程度」。並指出如果不列這一欄,會發生(1)把教育責任全歸諸於教師,但決定教育環境的各級教育決策機關和決策者都不必負責(2)指標被無限上綱等二種不良後果。(研究小組回答,這是下一階段研究才做的事;詹主任回應,那至少應在本研究中明確說明「在配合的工作環境及可達到程度未說明之前,本研究提出之專業標準不宜由官方逕行公告採用」)三、其他人發言多指向指標確實會因不同人有不同之詮釋,而漫無限制地要求老師,與詹主任發言的第(2)點雷同。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7/11/15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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