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20060318北區研討會共識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於2006年3月18日在全教會辦公室會議室辦理各縣市教師會「教師評鑑」說明人研討會北部場次,由教研部詹政道主任主持。本次研討會共識有以下六點:(一)教師會體系應主動研擬及推動「不適任教師輔導及處理辦法」(名稱暫定),辦法中應訂定「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及委員會」,教師組織應加入該委員會中。(二)要求依「國民教育法9-3條」和「高級中學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辦理「校長辦學績效評鑑」,教師會亦應擬定方案,並且派出代表加入教育主管機關評鑑辦法之研擬。(三)教師會應主動進行「教師專業發展背景評鑑」,有經費用有經費的方式,沒經費用沒經費的方式。該「背景評鑑」應包含「設備」、「工作環境」、「師資培育機構及其培訓方式、課程」(四)對於教育部試辦評鑑計畫,分析其可能產生的正負面效應(表列),提供各縣市教師會參考。(五)提供各國制度(尤其是美國)資訊給各級教師會及教師參考。(六)請台北縣、高雄市以及試辦經驗,就現有資料整理,提供本會轉傳各縣市參考。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6/03/18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